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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文隽精选酒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31 22:55:50    次浏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现对文隽精选酒店停车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太湖东路1029号,96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首次计费单位为1小时,以后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15元。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和殡葬车。

  四、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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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支持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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